8月15日下午,上海建科集团承担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验收会顺利召开。上海市住建委标定处副处长叶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规建部副部长刘群星、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标准科副科长王玉兰出席会议。上海建科集团副总裁江燕,集团下属上海建科院相关负责人作为主编单位代表参会,编制组成员及参编单位同步线上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上海市勘察设计标委会许丽萍教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张赟副主任、浙江省建设厅科技委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委会郭丽主任、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应方林和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黄宇驰等五位专家组成了验收专家组。
江燕代表主编单位致辞,对出席会议的与会专家和领导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上海建科集团自加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者联盟后,积极参与长三角绿色低碳建设项目,本次导则编制也是上海建科集团面向长三角绿色低碳发展的一次创新尝试。
上海建科院低碳院代表主编单位对导则的编制背景、编制历程、主要成果以及应用展望进行了汇报。专家组一致认为,课题成果聚焦国家双碳发展战略,紧扣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特征,制定了多维度、网格化、全覆盖的绿色低碳建设指标和应用措施,成果具有引领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可为长三角区域内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提供建设指引。
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是我国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实践的重大举措和空间载体。示范区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2413 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 平方公里)。
为了更好地落实示范区绿色低碳的核心要义,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深化推进区域协同建设,2021年底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委托,上海建科集团作为主编单位牵头启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参编单位包括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和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导则紧扣“绿色”和“低碳”两大主线,聚焦协同规划布局、多元碳汇提升、低碳能源利用、高品质绿色建筑、低碳交通出行、韧性基础设施、智慧管理系统、低碳人文管理等八大维度。研究成果可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建设指引,具有重要意义。